面向对象原则:高内聚、低耦合;多聚合、少继承;使得各个业务模块的“可重用性”
、“移植性”
明显提升。
高内聚、低耦合
- 内聚:就是每个模块尽可能可以独立完成自己的功能,不依赖于其他外部模块的代码。
耦合:就是模块与模块之间接口的复杂程度,模块之间的联系如果越复杂那么他们的耦合度就越高,会出现修改一处代码引发蝴蝶效应,牵一发而动全身。
结果:使得各个业务模块的
“可重用性”
、“移植性”
明显提升;通常项目代码结构中各模块的内聚程度越高,那么模块间的耦合程度就越低
模块:
函数
高内聚:尽可能类的每个成员方法只完成一件事(最大限度的聚合)
低耦合:减少类内部,一个成员方法调用另一个成员方法
类
高内聚低耦合:减少类内部,对其他类的调用
功能块
高内聚低耦合:减少模块之间的交互复杂度(接口数量,参数数据)
多聚合、少继承
- 聚合:事物A由若干个事物B组成,体现在类与类之间的关系就是:“类B的实例”作为“类A”的“成员对象”出现。
- 继承:顾名思义,体现在类与类之间的关系就是:“类B”被类A所继承
显然,当观察类B所具有的行为能力时,“聚合”方式更加清晰。